致股东信
1967 巴菲特致股东信
致伯克希尔·哈撒韦公司全体股东:
1967 巴菲特致股东信
致伯克希尔·哈撒韦公司全体股东:
公司已将会计年度改为日历年度,取代原来以每年9月30日为财年结束日的惯例。此次变更自1967年12月30日起生效。本报告涵盖截至1967年12月30日的十五个月。
1967年第四季度情况(截至1967年12月30日的三个月)
本季度,除菲利普国王工厂D分厂外,各业务部门的需求均出现明显回升。公司运营已接近正常水平,部分设备闲置仅因无法及时招募和培训到足够的人手。新成立的服装面料部门开局良好,家用纺织品部门则恢复了历史上一贯强劲的增长势头。根据当前市场状况,我们预计1968年纺织业务的经营利润将有显著改善。此前积累的运营亏损已全部用完,未来产生的任何净利润都将按正常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。
唯一令人不满的业务是精梳棉面料。经过第二次市场调查后,我们决定关闭位于罗得岛州沃伦市、专门生产这类面料的菲利普国王工厂D分厂。这座工厂在生产精梳面料方面效率不低,但不幸的是市场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已近乎消失。该工厂的设备对其他产品的适用性极为有限,改造转型在经济上并不合算。新棉花价格的大幅上涨更是加速了我们的关厂决定——成本上涨根本无法转嫁到成品价格上。D分厂停产带来的所有损失将在1968年的财务数据中体现。目前我们只能估算这笔损失的大致规模,但我们预计税前损失不会超过100万美元。
未来计划
管理层将持续关注扩大业务规模的机会,无论是在纺织业、保险业,还是与现有业务毫无关联的其他领域。我们深知,绝不能重蹈1956至1966年间的覆辙——那十年里,平均动用资本超过3,000万美元,而整体收益却不到零。我们目前持有的流动资产以可随时变现的普通股为主,既可用于收购新业务,也可用于在现有业务中把握更大的盈利机会。此外,若有吸引力的机会摆在眼前,我们绝不会对借款犹豫不决。我们的目标,是实现与公司所动用资本相称的、稳定而可观的盈利能力。